项目法人型 | 即对经营性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,组建独立性项目法人,对项目的策划、资金筹措、 建设实施、生产经营、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、增值,实行全过程负责。 |
工程指挥部型 | 即由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为负责人、临时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,当项目完成后,即宣布解 散。 |
基建处型 | 各个行政部门(如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)以及一些项目较多的单位均设有基建处,基建处负责具 体项目的实施,相应的行政部门主要是进行常规性的行政性管理。 |
专业机构型 |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,各省市、地区通过探索而出现的新型管理方式,按管理机构的性质分为政府 机关型、事业单位型、企业型。 |
政府机关型 | 即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负责项目建设管理,如九江市曾经设立了大城建办公室,负责城区政府投资 的城市建设项目统一建设与管理。 |
事业单位型 | 即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,从事项目建设管理,如各地的城建投资公司,专门负责政府投资 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。 |
企业型 | 即在项目计划确定以后,由有关政府部门委托一家企业代行业主职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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